• 诉求人: 文**
  • 诉求编号: 79116
  • 诉求时间: 2018-10-3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关于商品房天然气开户费用及装修押金费用咨询

我于今年10月份购买松滋翡翠城住宅一套,现交房时开发商要求缴纳2300元天然气开户费及2000元装修押金费用,不交以上费用开发商就不给钥匙。根据湖北物价局印发《湖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第七条之第二款商品房经营者销售商品房时,应按照《湖北省商品房销售单套价格一览表》的格式,实行一套一标,明确标示每套商品房的以下信息: 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单价,单价中包含水、电、燃气、供暖、通讯等符合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范围内的设施、设备费用。燃气开户费早在2001年4月16日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就已经严令取消。另根据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这些费用都属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开发商购买土地时就已经由开发商缴纳,否则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办理规划、立项手续。这些费用已经计入房价,不得冠以任何名义重复收取 。我现在买房还不准备装修,需要缴纳2000元装修押金,《物业管理条例》并未明确规定装修押金收取规定,如今多地都已出台规定认定收取装修保证金为不合法行为。 请问松滋翡翠城收取这两项费用是否合理合法,依据是什么?有物价局收费文件吗?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10-30 20:30 网友【文**】提问,等待处理。
  • 2018-10-31 10:4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松滋市 发改局】
  • 2018-10-31 14:27 【松滋市 发改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松滋市 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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