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78393
- 诉求时间: 2018-10-1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 2018-10-12 13:11 网友【陈**】提问,等待处理。
- 2018-10-12 15:1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8-10-15 14:59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复详情 | 门诊重症慢性病申报及办理流程 : (一)申报材料: 1、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表一份;2、医保卡或身份证复印件一张;3、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盖章);4、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疾病阳性检查结果(盖章);5、办理特殊门诊重症慢性病须提供副主任及以上医师门诊处方并加盖医院医保科公章,肾脏衰竭门诊透析治疗患者需另外提交定点医院透析协议。6、使用医保特殊药品的须提供相关专科医保责任医师的门诊处方和阳性检查结果,并加盖医院医保科公章。 (二)办理流程: 1、《鉴定表》的领取:《鉴定表》可到指定的门诊重症慢性病申报医院领取,也可到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直接下载。 2、门诊重症慢性病资料报送:参保人员将门诊慢性病资料申报到指定申报医院。 3、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普通门诊重症慢性病由指定申报医院每年3月、6月、9月、12月集中申报到医保局,医保局按季度组织专家集中鉴定办理;特殊门诊重症慢性病每月鉴定一次。 4、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结果告知及待遇享受: 参保人员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结果实行告知制度,特殊门诊重症慢性由医保局告知;普通门诊重症慢性病由申报资料的医院告知。门诊重症慢性病自鉴定通过之日起享受门诊待遇。 (三)门诊重症慢性病人的费用报销 特殊门诊重症慢性病患者需携“医保IC卡”及“荆州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服务卡”在指定医疗机构按审定的病种、用药范围就诊、检查、购药;普通门诊重症慢性病患者只需携“医保IC卡”在指定医疗机构按审定病种范围就诊购药;门诊重症慢性病患者直接联网结算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由本人现金支付。 门诊慢性病鉴定通过的异地人员发生的门诊重症慢性病医药费现金垫付后,凭门诊发票、购药处方或费用清单到医保局申请报销。每年费用报销截止时间为次年3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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