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谭**
  • 诉求编号: 77406
  • 诉求时间: 2018-09-1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乳腺癌靶向药赫赛汀医保报销问题

本人妻子陈琼患乳腺癌,于2018年5月17日在武汉协和医院手术后必须后续药物治疗(治疗方案:化疗8次、靶向治疗17次、放疗7周),已化疗6次,靶向治疗(静注赫赛汀)2次,放疗等待化疗结束后进行,现正在治疗之中.....

靶向药赫赛汀已纳入医保。但是,武汉协和医院没有赫赛汀,主持医生要我们在武汉其它大药房自购(开增值税发票),并说有医院用药的相关证明是可以报销的。

回到监利医保局问情况,办事员说要医院的发票才能报销。但同是医院的(洪湖市)病友也是同样的病、他在洪湖市医保局确正常报销了。

我有点不理解,同是荆州市管辖、为什么两个样?

敬请你们帮帮我?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9-18 23:13 网友【谭**】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9-19 11:0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监利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8-09-25 08:59 【监利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8-09-25 20:32 结帖评分:满意
回复单位   监利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已电话联系诉求人,该靶向药可以正常报销,问题已得到解决。

补充评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此的处理,我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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