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吴**
  • 诉求编号: 77173
  • 诉求时间: 2018-09-1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洪湖市强制收取两轮摩托车、电动车保险费

洪湖市自9月份开始以政府名义下发通告,要求城镇及乡村所有两轮摩托车电动车上牌照,如果不按规定上牌照,明年元月起两轮摩托车和电动车将不得上路,并强制销毁。通告称可以免费上牌照,但具体承办的交警大队告之,牌照免费上,但必须买“两车版”治安保险,保险费240元/元,将牌照与交纳保险费捆绑,并且由交警收取;交通法规没有规定摩托车电动车必须强制保险,其保险条款中有关保险内容车辆并无多大关联(内含家庭财产保险之类的);保险费过高:外地禁摩也有类似作法,但并未要求强制保险,在自愿的基础上,保险费约60元/年;保险是一种纯商业行为,却变成了政府插手,交警收取费用的政府行为;目前社会对县市禁摩褒贬不一,国家也没有强制要求,但保险公司却具有无边之法力,能指挥政府让其发通告,交警代理收取保险费,政府和交警为何如此积极?真的是为了道路交通安全?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9-14 10:49 网友【吴**】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9-14 17:5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洪湖市 公安局】
  • 2018-09-17 15:17 【洪湖市 公安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8-09-17 15:17 【洪湖市 公安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洪湖市 公安局
回复详情  

你好,你的问题已收悉,待我们调查后予以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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