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方**
  • 诉求编号: 75548
  • 诉求时间: 2018-08-1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开发商以办不动产证为由擅自变更房屋性质

本人于2009年上半年购买位于松滋市新江口镇乐乡大道江缘小区商品房一套(松滋市海越置业开发的商品房),今年7月要求办理不动产证,办证时交给开发商费用1410元,现在证办下来房子由原来的商品房变成了经济适用房,土地也变成了划拔土地,请问国土部门能随便变更房屋性质吗?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8-11 14:25 网友【方**】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8-14 15:4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松滋市 国土局】
  • 2018-08-15 10:19 【松滋市 国土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8-08-15 10:19 【松滋市 国土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松滋市 国土局
回复详情  

我局高度重视群众反映事项,8月15日上午9时,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张维通过电话与方先生取得联系,就当事人反映事项进行了解,并作解答,当事人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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