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蒋**
  • 诉求编号: 74965
  • 诉求时间: 2018-07-2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村委会委员可否能随意取消残疾人的生活补贴

咨询一下县残疾人联合会,夹竹园镇新明村村委委员对已经取得残疾证多年的残疾人的生活补贴说取消就取消吗?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7-29 09:20 网友【蒋**】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7-29 17:4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公安县 残联】
  • 2018-07-31 08:51 【公安县 残联】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8-07-31 08:51 【公安县 残联】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公安县 公安县 公安县 残联
回复详情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通过我们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您说对象办理的是视力一级残疾,不是低保对象,目前已经享受每月护理补贴100元。依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96号)文件规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经核查您说的对象已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按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管理规定,如出现残疾对象死亡、残情发生变化、户籍迁出本县等情况,将按照相关程序取消补贴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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