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74370
  • 诉求时间: 2018-07-1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契约精神我们还应该尊守吗?

今天我拿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去发证单位江陵县农村经管局  问代姓局长,我手里的《农村土地承包位营权证》2004年签还有法律效律沒有?代姓局长回答:2015年以前的证全部作费!我吓的一身冷汗!可以不尊守契约吗!!!!可以将未到期的合同随时终止?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7-16 19:17 网友【陈**】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7-27 11:3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江陵县 财政局】
  • 2018-07-30 15:23 【江陵县 财政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8-07-30 15:23 【江陵县 财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江陵县 财政局
回复详情  

陈江先生:

您好!

您于7月16日在e线民生反映的2005年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废止问题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2014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鄂办文〔2014〕17号)文件,江陵县被省政府确定为第一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体试点县。根据鄂办文〔2014〕17号文件,我县出台《江陵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江办文〔2014〕18号)文件,通过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问题,江办文〔2014〕18号文件明确规定:“健全承包土地信息即时变更登记、换证等配套制度,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原2005年发放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同时废止。”目前,全县除特殊情况的村组外,都已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统一颁发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并同期在江陵电视台江陵新闻栏目进行公开公示和广泛宣传。

感谢您对江陵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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