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朱**
  • 诉求编号: 73393
  • 诉求时间: 2018-06-2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荆州理工职业学院收住宿费未让学生入住

我于2016年5月交了大三的学费,其中包含了住宿费1000元整。大三我们出校实习,宿舍按道理应该给我们留着,是我们的宿舍。但是在2016年9月,辅导员“张璐”老师在班级群里发布了通知,通知内容如下:“

各位同学,关于暑期搬寝室事宜的通知及相关说明:

1、因暑期寝室统一安装空调并装修,为保管好大家的相关物品,学校将大家的行李物品统一打包存放在固定寝室。

2、因16级新生人数超出往年较多,为安顿好每一位新生,学校将腾出来的寝室安排新生入住。

对于已经交住宿费的同学,学校一定会妥善处理,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

因16级新生人数过多,宿舍并不够用,故将我们的宿舍腾出来给新生住。并且采取强制措施,将我们宿舍的所有物品进行搬离。在此之前,学校并没有与我们进行商量,老师,辅导员都未与我们进行联系,只是发了一个群通知。

目前,我们的宿舍物品不知道放在了那里,我认为已经触犯了学生的权益,触犯了法律。

辅导员承诺过,拿毕业证的时候会将住宿费1000元退给我们,现在拿毕业证了,住宿费并未退给我们。

我认为学校欺骗了我们学生的合法权益,按理应该退我们住宿费1000元。

附加图片: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6-24 22:37 网友【朱**】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6-29 15:51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教育体育局〗。
  • 2018-06-29 15:5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教育体育局】
  • 2018-07-05 13:00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教育体育局
回复详情   1.关于该生反映的行李问题: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假期对学生宿舍进行维修,为安全、统一管理学生行李物品,对其采取集中存放。行李在搬迁过程中,确实存在少部分遗失的情况,经学校核实后,给予适当的补偿,但截止学生离校前未有学生到校进行遗失登记。
2.关于住宿费的问题:学校毕业生实习统一由学校安置,实习分自主实习和集中实习两种类型,根据专业要求不同,实习时间为6个月至9个月不等,我校严格执行鄂教规[2015]4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职业院校学生实行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实习期间住宿由学校和用人单位协商统一安排,费用由学校支付,对于个别同学因个人原因在外住宿或用人单位额外收取学生住宿费的情况,学校依据鄂教规[2015]4号文件第22条规定,学生可凭相关证明和收费凭证到校办理相关手续,学校给予相应住宿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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