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庄**
- 诉求编号: 71702
- 诉求时间: 2018-05-1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异地医保报销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5-17 10:45 网友【庄**】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5-17 10:4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8-05-17 16:58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8-05-17 16:58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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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复详情 | 已和咨询人电话联系,了解到咨询人母亲未办理转诊手续在广州某医院住院,共发生医药费2686.2元,报销82.72元。根据荆政规(2017)4号文件规定:荆州市外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1800元,未按规定办理转诊异地就医住院治疗的基本医疗费用,个人先自负20%后再按我市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报销。我市三级医院甲类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比例85%,乙类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比例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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