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杨**
- 诉求编号: 71457
- 诉求时间: 2018-05-1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农村自建房,请求解答,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5-11 13:02 网友【杨**】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5-11 14:3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规划局】
- 2018-05-14 10:18 【荆州区 规划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8-05-14 10:18 【荆州区 规划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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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荆州区 规划局 | |
回复详情 | 诉求人您好,就您诉求的问题回复如下:根据《荆州区村民个人住宅建设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建房条件和资格的村民,应按程序办理规划手续后方可进行私宅建设,村委会和镇政府分别负责村民建房申请材料及资格的审核和初审,相关具体情况可到李埠镇政府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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