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裴**
  • 诉求编号: 70706
  • 诉求时间: 2018-04-2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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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中医诊所

我取得执业医师证,已经从业十年,想办个体中医诊所,请问现在可以在松滋市乡镇里申请设置中医诊所吗?需要什么条件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4-23 22:37 网友【裴**】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4-24 09:2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松滋市 卫计局】
  • 2018-04-25 11:27 【松滋市 卫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8-04-27 10:01 结帖评分:满意
回复单位   松滋市 卫计局
回复详情  

裴先生您好!现回复如下:

一、国家卫计委颁布的《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 举办中医诊所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个人举办中医诊所的,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三年,

(二)符合《中医诊所基本标准》;

(三)中医诊所名称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四)符合环保、消防的相关规定;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中医诊所。

第六条 中医诊所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

(二)中医诊所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三)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件;

(四)中医诊所管理规章制度;

(五)医疗废物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

(六)消防应急预案。

二、国家卫计委颁布的《中医药法》及《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都要求各省制定实施细则,湖北省的实施细则《湖北省中医药管理条例》正在立法,待相关政策出台,我局将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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