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刘**
  • 诉求编号: 70293
  • 诉求时间: 2018-04-1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对市人社局民生求助

您好!三年前我家老人患癌在武汉协和医院手术后医瞩,问题术后需每月注射一支针剂预防转移,费用近二千元,因老人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对象,申请了特殊慢性门诊,二年多来毎月按百分之九十比例报销,上月到武汉协和购药被告知:该药医院暂予停供,其因是国家"医攺"政策所致,要求本人到外面药店购买。请问:药店购买的针剂且有正规增值发票能否报销?反之,通过哪些渠道才能解决?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4-17 11:05 网友【刘**】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4-17 15:0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8-04-18 17:14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8-04-18 20:13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已通过电话答复:在医院没有药的情况下,提供符合规定的增值税票据及药品明细,按规定药品和剂量回参保地按政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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