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潘**
  • 诉求编号: 70022
  • 诉求时间: 2018-04-1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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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沙市滨湖国际小区恩地物业乱收物业费的问题反馈

情况说明:本人2014年购买滨湖国际5栋1804物业,14年10月应开发商和恩地物业要求收房在收房时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提出了验收整改意见,滨湖国际开发商、恩地物业领导均在整改意见上签字确认,要求整改后通知验收。我们多次催促现依旧未答复和整改提出的问题。具体问题件附件图片。2018年3月我们因小孩上学需入住小区要求尽快收房,恩地物业要求我们交4年的物业费7152元,以及装修押金2000元,出入证150元,垃圾清运费等合计1万1千多元。未按期收房过错不在于业主,物业不是从收房日开始记物业费,不符合《物业管理条例》43条关于物业验收条件的要求,其费用应由开发商承担。

诉求:希望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业主无法收房问题,滨湖国际因自身问题违规导致业主无法入住,请有关部门予以制止物业乱收费,督促开发商完成房屋验收。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4-10 09:05 网友【潘**】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4-10 16:2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物价局】
  • 2018-04-11 16:57 【沙市区 物价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8-04-11 17:05 【沙市区 物价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8-04-12 09:01 结帖评分:满意
回复单位   沙市区 物价局
回复详情  

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物业交付之日的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之日后的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

补充评价

依据物价局意见,该物业没有完成交付,业主不承担前期相关费用,请房管局确认该物业是否具备交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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