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罗**
- 诉求编号: 70007
- 诉求时间: 2018-04-1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新房交付时的正规流程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4-09 18:12 网友【罗**】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4-10 16:3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市质监站】
- 2018-04-10 17:31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房产局〗。
- 2018-04-12 11:30 【市直部门 房产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房产局 | |
回复详情 |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依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列》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物业交付之日的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之日后的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因次,建设单位将您所购买的商品房实际交付与您之后,无论您是否办理装修入住手续,都应缴纳物业服务费用。最后,如果您对处理结果仍有需求,请来电向我们反映,我们热情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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