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杨**
- 诉求编号: 69965
- 诉求时间: 2018-04-0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新世纪浅水湾幼儿园长期圈占城市公共道路无人管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4-08 18:29 网友【杨**】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4-11 16:2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城管局】
- 2018-04-13 15:26 【沙市区 城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8-04-25 16:49 【沙市区 城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8-04-25 19:45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 沙市区 城管局 | |
回复详情 | 您 好,我局中队工作人员已现场调查,该处因有社会车辆长期停放,影响幼儿和家长出行,且存在安全隐患,所以设置了地桩。目前该幼儿园已向市城管局递交相关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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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城管部门的不作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道路,是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和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该幼儿园门前区域属于用于公众通行的城市人行道路,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2017年3月1日修正版)”中第四章路政管理第二十七条: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该幼儿园在城市人行道路上私自安装路桩的行为明显是违法行为,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依法必严、违法必究。”希望城管部门严守依法治国的法制精神,不做违法行为的保护伞,不为违法单位“找借口、寻理由”,还人民群众一条畅通无阻、安全通行的公共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