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夏**
- 诉求编号: 69850
- 诉求时间: 2018-04-0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关于医保报销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4-04 19:32 网友【夏**】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4-05 11:5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8-04-09 10:28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复详情 | 已与诉求人电话联系,该居民是政府资助参保的低保户,属2017年意外伤害住院,自费未报销,原则上当年报销时限不超过次年3月份,回复意见如下:1、要求该居民写情况说明提交我局,我局再向上级请示如何办理。2、根据财政管理相关规定,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住院发票是重要的报销凭据,不得以复印件和证明代替,必须是原始正规发票,若遗失,将不能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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