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69811
  • 诉求时间: 2018-04-0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关于区实小不参加托管学生提前1小时放学问题

我的小孩在区实小就读一年级,自2017年入校以来,放学时间一直都是下午3点30分(周五2点30分),并且执行严格,家校之间配合也很好。但是近期学校发出通知,各家长以自愿的名义参加放学后托管,老师负责托管到17点,每月200元的费用由家委会收取。平心而论这是对工作繁忙的家长带来福音。但是包括我在内的部分家长,因为孩子15点30分放学后有人看管,再加上报了校外兴趣班,所以不用另外由学校进行托管,也给老师减轻压力。这一切本来都不矛盾,可以学校现在通知,如果不由学校进行托管,则小孩放学时间就由每天的15点30分提前到每天的14点30分,这就让我们家长很不理解了,试问一是小孩下午2点半放学是不是也太早了一点?是否符合规定?二是为什么不参加托管的小孩就不能按照原来的下午3点半的时间放学?三是是否有强制托管交费的倾向?总之,改变放学时间确实让部分家长把方便变成了不方便,本来3点半放学时间刚好,现在提前了1个小时,家长无奈只有交纳托管费后再3点半接孩子,一个月200元,一年除去假期就是2200元,试问现在小学学费都不收了,托管费却数额惊人,明显对不需要托管的家庭带来不必要的负担。希望教育部门协调学校完善托管制度,把加强惠民政策监管力度,把好政策实施好。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4-04 09:17 网友【李**】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4-07 11:3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教育体育局】
  • 2018-04-08 10:14 【沙市区 教育体育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8-04-10 14:15 【沙市区 教育体育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沙市区 教育体育局
回复详情  

您好!

       教育部部颁的课程标准,一、二年级每周总课时数为26课时,学校安排课时数时不得超过此标准。我校的课时安排是每天上午4节课时,一二年级下午除周三外其它时间就只能安排一个课时,也就是说每周一、二、四、五下午一节课后就得放学。为了缓解家长接学生的困难,学校在每周一、二、四下午义务加了一节活动课,所以现在只有每周五下午才会出现一二年级2点40放学的现象。

       这学期学校准备从四月中下旬开展课后托管服务,在3月底发了一个初步方案,方案中三至六年级的托管准备从3点半开始,一二年级学生的托管准备从一节课后开始。从目前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以及个别家长提出的每天2点40放学不方便接小孩的问题,学校将会对课后托管方案进行适当调整,尽量方便各位学生、家长,尽量解决家长接送学生的难题,让课后托管真正的服务于家长,真正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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