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69758
  • 诉求时间: 2018-04-0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楚雄花园小区顶风违反《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乱收费,谁

由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的《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从4月1日开始施行,可位于荆州区北环路34号楚雄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却顶风违反法规乱收小区业主每户出入卡40元,涉及金额上千元。

楚雄花园小区共有8栋286户,采取物业自治管理形式而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在收取2018年物业费时,要求业主每户购4个出入卡,每个10元,收取40元,且不开具相关收费凭据;物业收费开具物业费收据,不是正式发票。收费时,业主委员会声称如果不购买出入卡,将不得进入小区。这一违法乱收费行为,严重违反了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住宅区实行出入证(卡)管理的,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主体应当为业主免费配置出入证(卡),每户人员出入证(卡)不少于3张,车辆识别卡每车一张。业主因遗失、损坏需补办的,可以按公示标准收取制作成本费。”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就算每户业主购4个,免费提供3个,也只需出10元,而业主委员会却多收费30元。按照业主委员会提供的物业费收支情况,截止2018年3月3日,缴纳物业服务费222户,64户未缴,仅出入卡共乱收费222*30=6660元,实际乱收费多少,需要相关部门逐户进行核实。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十四个基本方略,其中第六个“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第八个“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明确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和“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业主委员会顶风违法乱收费多收费,请相关政府和监督部门严肃查处违法人员,退还乱收费用,还民一个公正、公平、公开的法治环境,还小区一个稳定和谐的居住环境。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4-03 11:13 网友【张**】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4-07 11:2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物价局】
  • 2018-04-08 15:24 【荆州区 物价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8-04-16 16:34 【荆州区 物价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荆州区 物价局
回复详情  

网友:您好,根据您所反映楚雄花园小区有关物业收费的问题,经查,现回复如下:

        一、自治费用没有开具发票的问题。该小区是采用自治形式自行管理小区,业主委员会是自治的执行机构,与物业管理公司有本质的区别,不具有纳税主体资格,所以没有开具发票,只是开的收费票据。

       二、没有门禁卡不得进入小区的问题。在该小区自治前,经常有推销的人员,随意进入,特别是有犯罪分子潜入盗窃,让人防不胜防,导致小区完全没有安全感,安装门禁系统,就可以有效避免上述情况。非业主进出小区的时候,门卫登记外来人员身份,这样就可以有效预防犯罪的发生,保障业主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没有门禁卡的业主一直有保安帮忙打开门禁,不存在没有门禁卡不得进入小区的行为。

       三、关于门禁卡费用的问题。《湖北省物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2018年4月1日之后实施。该小区采用自治形式管理小区,不是物业管理小区,门禁卡成本费用由自治业主委员会根据成本核定,经监控安装公司测算,每个门禁卡收取工本费10元。3月份开始发放的,小区业主是根据需求使用门禁卡,如以后不再使用可以办理退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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