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陆**
- 诉求编号: 68842
- 诉求时间: 2018-03-1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首付发票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3-15 10:22 网友【陆**】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3-15 11:5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地税局】
- 2018-03-16 09:57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国税局〗。
- 2018-03-21 14:00 结帖评分:不满意
- 2018-03-22 08:39 【市直部门 国税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规定时限内回复,系统自动结差评。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国税局 | |
回复详情 | 我局工作人员在了解咨询人咨询问题后,迅速与咨询人取得联系,并将相关政策告知了咨询人。 1、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2、经营者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开具发票。如果违反了这一法定的义务。经营者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消费者因此可以向税务机关举报,税务机关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3、开具发票时间为收取款项的当天,如遇特殊情况可以与消费者约定开票时间并及时开具。 在与咨询人政策解答过程中,获悉其已领到购房发票。 诉求人对我们的回复表示满意。 |
|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
部门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