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陆**
  • 诉求编号: 68842
  • 诉求时间: 2018-03-1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首付发票问题

年前在荆州中环城市花园交了首付,当时开的是收据,说签了合同了换,我已经签合同两个星期了,因为我准备走公积金贷款必须要发票。我一直问他们发票什么时候给我,开发商一直推啊推,所以请问下:付首付多久后楼盘可以开发票?迟迟不开发票正常吗?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3-15 10:22 网友【陆**】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3-15 11:5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地税局】
  • 2018-03-16 09:57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国税局〗。
  • 2018-03-21 14:00 结帖评分:不满意
  • 2018-03-22 08:39 【市直部门 国税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国税局
回复详情   我局工作人员在了解咨询人咨询问题后,迅速与咨询人取得联系,并将相关政策告知了咨询人。
1、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2、经营者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开具发票。如果违反了这一法定的义务。经营者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消费者因此可以向税务机关举报,税务机关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3、开具发票时间为收取款项的当天,如遇特殊情况可以与消费者约定开票时间并及时开具。
在与咨询人政策解答过程中,获悉其已领到购房发票。
诉求人对我们的回复表示满意。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