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孙**
  • 诉求编号: 68728
  • 诉求时间: 2018-03-1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肺结核复发就医及报销问题

您好!

我是患者的家属,父亲有很多年的肺结核病史,以前基本治愈,现在年纪大了和生活辛苦,最近复发了,根据CT彩照检查结果,医生(监利县人民医院)的建议是住院治疗及后期用药复查。由于是农村家庭,父母亲务农,没有过多的家庭收入,咨询了医院,用新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及用药报销比例约为50%。

根据我查到的荆州市卫生与计生委员会公告(荆卫生计生发[2017]48号)中“具体目标”中第四条中说到“对按规定在荆州市肺结核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90%;将耐多药肺结核病纳入门诊特殊重症病慢性管理,普通肺结核病纳入门诊普通重症慢性病管理,提高普通肺结核病门诊报销额度。”就以上公告内容,我想咨询的是:

1.目前父亲入院治疗,期间费用新农合报销比例具体能够达到多少?

2.后期用药和复查费用是如何清算的?国家有针对结核病治疗的免费用药,是否只能在疾控中心才能免费领取?

3.是否需要办理其他的跟踪信息登记?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3-13 09:54 网友【孙**】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3-14 11:5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监利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8-03-19 08:40 【监利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8-03-20 14:42 【监利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监利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已经与该市民联系,具体问题已答复。

1、 根据荆政规3号文件精神,城镇居民报销比例甲类标准,三级医院60%、二级医院75%、一级医院90%。

2、 后期用药及复查也是按荆政规3号文件待遇报销。结核病免费用药属于卫计部门的相关政策,需要咨询卫计部门。

3、结核病可以申请慢性病门诊,具体手续到乡镇卫生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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