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程**
  • 诉求编号: 68515
  • 诉求时间: 2018-03-0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商品房合同约定交房日期延期一年不交房,应如何处理?

我于2016年经朋友介绍购买监利县书香四季城商品房(期房)一套,购房合同约定2017年3月份交房,现在已经是2018年3月,据合同约定交房日期已逾期整整一年,房产商迟迟不通知业主交房收房,而且购房时与销售人员约定预留的地下室也被弄错,期间多次催促询问,该开发商均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脱,请问此类问题应由哪个政府部门主管和处理?该房地产开发商什么时候才能履行合同规定交房?逾期违约不交房应该如何赔偿?该房产公司销售人员弄错约定好的地下室应该怎么处理?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3-08 17:19 网友【程**】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3-10 16:1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监利县 房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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