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潘**
  • 诉求编号: 68437
  • 诉求时间: 2018-03-0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社保卡跨市使用

本人原在荆州市购买的社保和医保,属于市医保,因工作调动至公安县,社保关系也转至公安县,但社保卡没有更换,还是原荆州市发的社保卡。现在工作单位告知员工社保卡可以在药店买药使用,但本人在沙市药店使用显示金额为0,咨询以下问题:

1.本人荆州社保卡是不是已经失效,是否需要重新在公安县重新办理社保卡?

2.公安县的社保卡,荆州市能否通用?湖北省能否通用?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3-07 10:18 网友【潘**】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3-07 11:2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8-03-08 17:09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8-03-09 08:39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公安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已电话联系诉求人,告知其有关政策:湖北省内因工作变动转移社保关系后可使用原社保卡,不用重新制卡。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只能在参保地(公安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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