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徐**
  • 诉求编号: 66802
  • 诉求时间: 2018-02-0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小区“霸道”吊运费是否合理?

本人在松滋市玉岭花园购电梯房一套,有货运电梯,但是物业强制性的要求使用指定吊运公司,费用在2000到8000不等,通过查询《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第七条和第十七条。物业公司委托吊运公司收取此费用实在不够合理,而且物业公司还不让业主使用其他有资质的吊运公司,不然就是五千起的罚款。在松滋买的房子,准备装修,已经交了装修押金,买的是电梯房,电梯已经做好防护作为货梯,但是不让运输装修材料,基本上所有的小区物业跟外面的吊运公司签订协议承包,强制要求用吊运公司,费用比较高昂,少一点的两三千,多一点的就是四五千,而且还不让业主用外面有资质的其他吊运公司,并且还说进场就是五千起的罚款。想咨询一下这方面是合理的吗?有没有什么依据。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1-23 03:35 网友【徐**】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2-08 09:21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松滋市 房产局〗。
  • 2018-02-08 09:2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松滋市 房产局】
  • 2018-02-08 15:06 【松滋市 房产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松滋市 松滋市 房产局
回复详情  

1.本小区没有安装货运电梯,只有客运电梯。

2.吊运公司只要与物业公司签订入场协议就可以入场。吊运公司在入场时要向物业公司交纳保证金。

3.吊运公司的收费是市场行为,价格由业主和吊运公司协商,如有问题请向发改局反映。

4.并与信访人电话沟通,向其具体说明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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