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高**
  • 诉求编号: 64851
  • 诉求时间: 2017-12-0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请问一下如何办理慢性病医保

我妈妈今年60岁,有居民医保。因为患糖尿病,需要长期吃药,想办理慢性病医保。请问一下,慢性病居民医保要怎么办理?需要准备什么?在哪里办理?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12-02 11:04 网友【高**】提问,等待处理。
  • 2017-12-02 16:2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7-12-05 10:59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7-12-06 17:28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2017年居民医保暂无“糖尿病”这一病种,所以不能申请办理门诊慢性病,2018年元月份可以申办该病种。根据荆政规[2017]3号文第十九条,门诊重症慢性病待遇。门诊重症慢性病分为普通门诊重症慢性病和特殊门诊重症慢性病。普通门诊重症慢性病对象发生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50%;特殊门诊重症慢性病对象发生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70%。经鉴定的门诊重症慢性病实行定点、定药、定量、限额管理。病种范围、限额标准、鉴定标准目前暂未出台。请随时关注医保政策,咨询电话8561311。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