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高**
- 诉求编号: 64851
- 诉求时间: 2017-12-0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请问一下如何办理慢性病医保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12-02 11:04 网友【高**】提问,等待处理。
- 2017-12-02 16:2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7-12-05 10:59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7-12-06 17:28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复详情 | 2017年居民医保暂无“糖尿病”这一病种,所以不能申请办理门诊慢性病,2018年元月份可以申办该病种。根据荆政规[2017]3号文第十九条,门诊重症慢性病待遇。门诊重症慢性病分为普通门诊重症慢性病和特殊门诊重症慢性病。普通门诊重症慢性病对象发生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50%;特殊门诊重症慢性病对象发生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70%。经鉴定的门诊重症慢性病实行定点、定药、定量、限额管理。病种范围、限额标准、鉴定标准目前暂未出台。请随时关注医保政策,咨询电话8561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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