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苏**
  • 诉求编号: 64821
  • 诉求时间: 2017-12-0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住院转诊的问题

我是在荆州区川店镇办的新农合,现居住在沙市区金龙路。最近病了想在荆州惠民医院住院洽疗,医院告之需要到当地卫生院办理转诊手续方可。不是说医保可以异地结算吗?这不是还在市内,怎么会是这样?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12-01 14:30 网友【苏**】提问,等待处理。
  • 2017-12-04 11:0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7-12-05 16:13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12-05 16:13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您好!根据医改相应要求,住院需要逐级转诊,到市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需要先到卫生院办理转诊手续,才能予以直接补偿;如未办理转诊手续,将降低10%进行报销。

      异地结算指符合条件的住院患者通过转诊可直接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异地结算的前提是符合异地就医条件并办理转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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