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魏**
  • 诉求编号: 64318
  • 诉求时间: 2017-11-1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关于江陵县万佳时代小区电梯能耗费退还问题

在此我想咨询一下,关于这个能耗费的问题 ,江陵县物价局下发的文件是从2016年6月1日起不允许在收取此项费用,那么在这之后缴纳的费用理当退还,在业主并无拖欠该小区的物业管理费同时,为什么业主去退还此费用, 物业公司只允许转换成该小区的物业管理费,给出的理由是和物价局协商好了,随后咨询江陵县物价局,给出的答案和物业是一样的,说和物业协商好了,那么在此我想问问,我们业主是否应该搬出万佳时代小区,因为你们所说的协商并未征求我们的意见,相对来说我们就像是一件商品,你们协商好了,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既然同意返还,那么利益是应当有业主本人来决定如何支配,任何人和单位无权支配,关于这个问题我想问问,我们业主是否没有支配权?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处理,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11-17 19:12 网友【魏**】提问,等待处理。
  • 2017-11-20 17:2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江陵县 物价局】
  • 2018-01-05 11:18 【江陵县 物价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江陵县 江陵县 物价局
回复详情      您好!
   一、经调查,当事人反映属实,根据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我县物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江发改价格【2016】24号)之规定。物业公司收取电梯运送费属于违规收费,我局已责令万佳时代小区久安物业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收取电梯使用费。并且将多收价款退还业主。
   二、处理结果: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物业公司收取电梯运送费属于违规收费,我局按程序立案调查,责令该公司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将在2016年6月1日之后收取的“装修材料电梯运送费”全部退还给业主,该小区业主凭收费票据到物业公司退还此费用,业主可以选择冲抵物业费或者退现金。
                               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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