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王**
  • 诉求编号: 64102
  • 诉求时间: 2017-11-1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石首市江南府小区公摊面积计算有误,找业主多收钱

我想请问公摊面积是怎么计算的。1、国家规定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但是石首市江南府小区的储藏室全部按照3-5万的价格对业主进行了出售但同时又把这一部分计入了业主的公摊面积,请问这是否合理?既然售卖是否不应该记入公摊面积?2、石首市江南府小区的地下车库是按照人防工程设计的,并计入了业主的公摊面积。但是开发商采取租赁的形式,按照5-8万的价格变向售卖车位,与买车库的业主签订了租赁期限70年的租赁合同,并在合同中提到“20年后使用权延续”的约定,请问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11-13 16:16 网友【王**】提问,等待处理。
  • 2017-11-13 17:0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石首市 房产局】
  • 2017-11-17 13:00 结帖评分: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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