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吴**
- 诉求编号: 63116
- 诉求时间: 2017-10-1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孩子在沙市读书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10-18 13:40 网友【吴**】提问,等待处理。
- 2017-10-18 17:3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教育体育局】
- 2017-10-18 19:01 【沙市区 教育体育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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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沙市区 教育体育局 | |
回复详情 | 您好! (一)各小学招生实行“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与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及其实际居住地一致。不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沙市城区适龄儿童到其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片区学校入学。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
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在沙市城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务工劳动合同;在沙市城区的有效居住证(居住2 年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凭证、户口簿和身份证;适龄儿童出生证以及有效儿童预防接种审核报告单。
符合上述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就近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可进行登记,如不符合上述条件或学位已满,可到沙市区教育局基教科(南102室)登记,按相对就近原则,在有学位的学校统筹安排其入学。如果因城市教育容量有限,所有小学均无空余学位,则回户籍地完成义务教育。家长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各小学有权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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