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王**
  • 诉求编号: 62719
  • 诉求时间: 2017-10-0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关于商品房天然气开户费用及办理不动产证费用咨询

我于本年初购买松滋信达森林公馆住宅一套,现交房时开发商要求缴纳2300元天然气开户费及2565元办理不动产证费用,根据湖北物价局印发《湖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第七条之第二款商品房经营者销售商品房时,应按照《湖北省商品房销售单套价格一览表》的格式,实行一套一标,明确标示每套商品房的以下信息:

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单价,单价中包含水、电、燃气、供暖、通讯等符合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范围内的设施、设备费用,以及已装修的商品房装修费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这些费用都属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开发商购买土地时就已经由开发商缴纳,否则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办理规划、立项手续。这些费用已经计入房价,不得冠以任何名义重复收取

根据我所了解,松滋各楼盘的不动产证费用各不相同

请问森林公馆收取这两项费用是否合理,依据是什么?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10-07 22:25 网友【王**】提问,等待处理。
  • 2017-10-08 09:4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松滋市 物价局】
  • 2017-10-09 08:15 【松滋市 物价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7-10-10 15:43 【松滋市 物价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7-10-10 16:16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松滋市 物价局
回复详情  

王义敏同志: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受理,请您耐心等待,我局调查之后将给予您满意的答复,谢谢您对发改工作的支持!!

回复单位   松滋市 物价局
回复详情  

       针对市民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检查人员到湖北松滋信达房地产开发公司森林公馆售楼部进行了检查,该公司售楼部按照《湖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商品房销售信息进行了公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天然气开户费由谁承担进行了约定。所反映收取办理不动产证费用,因市民目前没有支付,我局针对市民所反映的问题,对开发商进行了政策宣传,要求开发商按规定收取,不得有乱收费、强制收费行为,同时也和市民作了详细的政策解释。

补充评价

非常感谢松滋物价局对此次咨询事件的重视和解答,感谢松滋物价局第一时间调查此事并回复,为你们的行为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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