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袁**
- 诉求编号: 62639
- 诉求时间: 2017-10-0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关于农村生二胎的补助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10-02 23:00 网友【袁**】提问,等待处理。
- 2017-10-03 12:3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开发区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2017-10-06 16:39 【开发区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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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开发区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
回复详情 | 袁先生,节日好! 希望荆州市政府最近出台的荆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对你疑惑有所帮助:《荆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荆政规〔2017〕3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参保人员分娩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实行定额补助,定额补助标准为800元。分娩住院时如有合并症或并发症,剔除正常住院分娩费用(荆州市外医院和三级医院7000元;二级医院5000元;一级医院2000元)后余额按照各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进行报销(不设置住院起付线),不再享受定额补助。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有效期3年,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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