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周**
- 诉求编号: 62010
- 诉求时间: 2017-09-1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 2017-09-18 16:08 网友【周**】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9-19 17:0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公安县 教育体育局】
- 2017-09-20 14:23 【公安县 教育体育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09-30 08:09 【公安县 教育体育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 公安县 教育体育局 | |
回复详情 | 贵家长: 您好! 收到您反映公安一中食堂收费不合理的投诉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专班针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实地调查。现回复如下: 1.反映食堂吃饭贵的问题不属实。经调查,反映早餐吃饱至少5元、中餐吃点荤菜要20元、晚餐吃素要15元的问题不属实。公安一中食堂为满足学生对饮食的需求,提供了品种丰富的食品,其中早餐23种,中、晚餐各48种,让学生有很大的选择性,售价均低于市场价。经济条件较差的学生可选择早餐2个包子或馒头(二两一个)2元,中、晚餐一荤一素各4元,米饭免费提供,每天基本生活费10元,每月按30天计算也就300元,不存在吃不饱的问题。如果学生想改善生活,选择炸鸡腿、炸鸡翅、卤牛肉、粉蒸排骨等价格高的菜品,支付的费用当然也会超过基本生活费。 2.公安一中食堂管理符合省级标准。经调查,公安一中学生食堂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及成本核算的意见》(鄂教财[2011]4号)文件要求,以加强学生营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保证食堂日常运转和收支平衡为目标,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营利性”的要求,对食堂进行财务和成本管理,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定价机制,确保学生膳食质量和食品价格的基本稳定,维护了师生的合法利益。 3.零食、买笔和本子的费用属于自主消费项目。学生日常零食、学习用的笔和本子属于学生自主消费项目,不属于学校收费,也不能与学生生活费一起计算为学校服务性收费项目。 根据调查情况来看,说明与学校在工作中对家长的宣传力度不够、沟通渠道不畅、社会对学校食堂情况了解不够有关。县教育局责令公安一中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学生食堂膳食透明度,消除误会,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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