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黎**
- 诉求编号: 60598
- 诉求时间: 2017-08-1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关于办理二胎生育服务证(准生证)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8-15 07:44 网友【黎**】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8-16 17:3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石首市 卫计局】
- 2017-08-17 18:34 【石首市 卫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08-17 18:34 【石首市 卫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7-08-17 18:34 【石首市 卫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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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石首市 卫计局 | |
回复详情 | 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湖北省卫生计生委的相关文件规定“夫妻自主安排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我市已取消了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生育证》办理,只有生育两个孩子以上的夫妻才需要办理《生育证》。 关于享受生育报销需要提供《生育证》的问题,可以用户籍所在地的村、镇出具夫妻双方的婚育情况证明来解决。 石首市卫计局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科 2017年8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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