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余**
- 诉求编号: 60211
- 诉求时间: 2017-08-0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楚都御苑是否获得荆州区发改局的批文收地上停车费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8-06 12:53 网友【余**】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8-06 16:5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建委】
- 2017-08-07 11:36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荆州区 物价局〗。
- 2017-08-07 16:26 【荆州区 物价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荆州区 物价局 | |
回复详情 | 网友您好:根据您所反应的问,派专人进行了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楚都御苑小区于2016年6月30日交房,目前该小区物业管理属于前期物业,其小区物业收费标准属于政府指导价。 二、荆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17年6月19日发布荆区发改【2017】30号文件,对荆州区前期物业收费管理的项目、内容、标准等进行了规定,并要求全区前期物业收费管理严格按文件规定执行。 三、按照文件规定,楚都御苑小区车辆停放服务费标准:地下封闭停车每车每月60元;露天共用场地停车每车每月50元;摩托车、电动车(含三轮摩托)每车每月30元;自行车每车每月15元;小区外来车辆临时停车,小车1元/时、辆,停车时间不足30分钟的车辆免收。停放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连续24小时(昼夜)最高收费不超过15元/辆。 2017年8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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