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索**
  • 诉求编号: 59457
  • 诉求时间: 2017-07-1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食药监局为什么不能去查处假药?

今年5月5日我急诊入院装了支架两枚,术后恢复良好,于5月8日出院回家修养,医院按规定开了一星期的口服药,5月13日我家人在荆州市沙市区江汉北路东方红医药商城按医嘱买了两盒出院后需长期服用的治疗心脑血管疾病的进口药品波立维,可我在服用该药后身体却越来越感不适,经常心慌胸闷气短只能整天在家卧床休息,要靠紧急药物速效救心丸来缓解症状,在服用该药四天后无意中才发现该波立维诸多疑点,我经多方咨询查证,最终才知道该波立维原来是假药。波立维是治疗心脑血管疾病的进口药品,服用此假药轻则导致患者心脑血管不可逆的狭窄堵塞,重则随时要人性命,此批假药不知道坑害了多少心脑血管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少一天查处就可能多一些病患受害。我于5月19日起多次向职能部门食药监局投诉举报,可最终沙市区食药监局都是以药店不承认该假药系他们所售而不再进行调查,要我自己去调查取证。可怜我疾病缠身,手拿着假药却投诉无门。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7-16 08:35 网友【索**】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7-22 12:3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食药监管局】
  • 2017-07-24 09:39 【沙市区 食药监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07-24 17:14 【沙市区 食药监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沙市区 沙市区 沙市区 食药监管局
回复详情  

关于诉求人购买假冒波立维药品投诉

调查处理的情况说明

诉求人于2017年7月16日在E线民生上投诉的“关于在沙市区东方医药健康商城购买的波立维为假药”的投诉,我局已与2017年5月24日收到其投诉到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转办件,我局在调查后已将调查结果于2017年6月13日当面告知诉求人,并于2017年7月13日通过电话与诉求人沟通,作出更进一步解释,现将调查过程及结果回复如下

2017年5月24日我局接到市局转办关于诉求人投诉在某药店购买疑似假药的投诉后,立即组织相关科室执法人员对此事进行调查,并于2017年5月24日下午2点59分联系了诉求人,据了解,诉求人是2017年5月13日委托其妻子在沙市区东方红医药健康商城购买了“波立维”药品两盒,在其服用四颗之后,诉求人发现这两盒“波立维”的电子监管码是一样的(所有药品的电子监管码都是一盒一码,不应该有重复一样的电子监管码出现),再则药品的外包装与其内装药板上的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也不一致,故怀疑该药品是假药。

由于诉求人称刚做完心脏支架介入手术,在家休养,家中又无其他人,所以在投诉时无法提供药品及相关票据的实物,鉴于此情况,我局与诉求人在电话沟通中约定待其病情有所好转后再向我局提供药品及购药凭证,诉求人也表示同意。当天下午16时,我局派药械科三名执法人员到沙市区江汉北路104号东方红医药健康商城进行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1、沙市区东方医药健康商城在店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等相关证照。

2、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要求该企业提供了“波立维”药品2016年2月25日-2017年1月4日的购进票据(此后该药店尚未购进新的“波立维”)、供货方资质及一年来该药品的销售凭证。经梳理,该药品批号分别为:

①、2016年2月25日在湖北康欣药业有限公司购进40盒,批号为:5A533;

②、2016年3月31日在湖北明盛医药有限公司购进20盒,批号为:5A449;

③、2016年5月12号在湖北天胜药业有限公司购进100盒,批号为:5A711;

④、2016年8月31日在湖北天胜药业有限公司购进60盒,批号为:6A403;

⑤、2016年12月26日在湖北中杰药业有限公司购进20盒,批号为:6A459;

⑥、2017年1月4日在湖北优正有限公司购进30盒,批号为:6A557。

该药店从2016年2月25日-2017年1月4日共购进“波立维”产品270盒,截止2017年5月24日,该药品共销售了233盒。从该药店“商祺”药品管理系统上调取“波立维”库存数据为37盒,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清点库存为37盒,现场库存与数据库库存数据一致。(相关票据、供货商资质佐证)

3、由于诉求人是2017年5月13日购买的药品,5月24日我局接到投诉,于当日到东方红医药健康商城调取监控时,监控录像数据已经被5月22日的监控录像所覆盖(监控录像只能存储十天数据)

4、2017年5月31日,我局执法人员到投诉人住址调取投诉实物及相关票据。

5、调查中发现:诉求人所持有的“波立维”外包装上的药品批号与其所持有的东方红医药健康商城出具的小票上的“波立维”批号不一致,小票上显示的“波立维”药品批号为6A459,而诉求人持有的“波立维”药品批号是6A564,我局执法人员在该药店数据库中调取了从2016年到2017年的一年的进、销、存,并未发现批号为“6A564”的波立维数据。

2017年6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与诉求人通过电话取得联系,希望其能到我局听取调查情况,但诉求人称身体不适不能出门,我局执法人员出于为消费者服务的原则,提出上门告知调查情况,诉求人表示同意。

2017年6月13日下午我局与诉求人三次电话联系后(15点44分、15点57分、16点04分),16时30分时一个自称诉求人哥哥的人在约定地点将我们带至诉求人家中。我局执法人员向诉求人说明来意,出示了执法证件,告知诉求人我局调查的情况,向其出示相关调查材料,并在沟通过程中进行录像留痕。

诉求人出示的药品票据上的药品批号与其实际持有的药品批号并不一致,且调查材料中显示的东方红医药健康商城并无6A564这个批次的“波立维”购进、销售和库存,故我局无法认定该药品是在东方红医药健康商城购买,我局建议诉求人在提供充分证据后再向我局进行投诉,或通过其他法律渠道进行维权。

沙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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