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蔡**
- 诉求编号: 58951
- 诉求时间: 2017-07-0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请问是否可以在居民生活小区开经营网吧?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7-05 19:46 网友【蔡**】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7-06 11:4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公安县 文体新闻出版广电局】
- 2017-07-07 18:00 【公安县 文体新闻出版广电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07-07 18:00 【公安县 文体新闻出版广电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7-07-07 18:00 【公安县 文体新闻出版广电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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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公安县 文体新闻出版广电局 | |
回复详情 | 蔡新建同志:你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3号)第九条明文规定: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因此,不能在居民生活小区经营网吧。 | |
回复单位 | 公安县 文体新闻出版广电局 | |
回复详情 | 蔡新建同志:你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3号)第九条明文规定: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因此,不能在居民生活小区经营网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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