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58350
  • 诉求时间: 2017-06-2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单位补缴社会保险金,具体金额由单位还是由社保局核算?

本人在湖北中医药高等学校做电工12年,单位沒给我们缴纳社保,我们于2016年申请了劳动仲裁,裁决单位为我们补缴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另外三险无法补缴,只有另行上诉申请赔偿并且这是一裁终局。单位在时效之内沒有到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本裁决,本裁决已经法律生效,我也找过单位人事处领导关于补缴这三年养老保险和医保的事,都找理由推托,要么找学校的法律顾问,沒有办法只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法院的办事人员说,你补缴社保沒有具体金额,我们无法执行,要我开据一个具体缴纳社保的金额的证明,可这个证明在单位上肯定不会为我开。但我有工资存折,我想问一下社保机构能否为我帮一下忙,想想办法,谢谢了。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6-21 19:25 网友【张**】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6-22 09:5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7-06-23 16:45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你好,用人单位为职工补缴社会保险,只能由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机构申报缴费基数、缴费险种、缴费比例,经社会机构核定后,才能确定缴费数额。且现在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实行双基数,如果没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平均工资,是没有办法核算出你的应缴费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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