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唐**
- 诉求编号: 58221
- 诉求时间: 2017-06-1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办理居住证之后 半年还拿不到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6-19 09:52 网友【唐**】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6-20 17:2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公安局】
- 2017-06-26 13:00 结帖评分:不满意
- 2017-06-27 15:06 【沙市区 公安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规定时限内回复,系统自动结差评。
回复单位 | 沙市区 公安局 | |
回复详情 | 2016年底省厅为落实户籍制度改革,出台实行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管理办法并实施,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先行登记后满六个月后,可以办理和领取居住证。居住证统一由省厅集中制证,其成本费用每证18元由需制证的公安机关所属县、市财政统一划拨支付,对办证人一律不准收取任何费用。目前,从5月开始,我市(区)制证财政拨款未划拨到省厅制证中心,因此我区可以进行居住证登记但无法制证。 为了更好提升群众的“一感两度”,中山所分管户政工作的副所长魏皓夫同志向省厅、市局、分局有关职能部门反映了情况,最终上级公安机关的答复是:必须由市政府支付完办证款后才能继续办理居住证,因此其原因不在公安机关,我们同时也处于非常尴尬的状况。 专此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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