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葛**
  • 诉求编号: 57922
  • 诉求时间: 2017-06-1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咨询

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如何报销.住院超过一定比例自付部分可申请大病报销吗.如何报销.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6-12 09:46 网友【葛**】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6-12 10:3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7-06-13 10:44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城镇居民医保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在签约的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年度累计在50元以上,450元以下的报销50%,超过部分自付。当年住院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超过12000元以上的部分,享受大病医保待遇,出院时用医保卡在医院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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