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王**
  • 诉求编号: 57882
  • 诉求时间: 2017-06-1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关于要回个人已交养老金问题

我于96年与一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2007年事业单位精减人员鼓励停薪留职,我便与单位办理停薪留职手续后应聘另一家企业,并与企业鉴订劳动合同,后企业每月发工资都按规定扣缴养老金和失业金,今年企业突然通知我说因我存在双重劳动关系,社保帐户交不进去,要我与先一个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企业就强行与我解除合同,请问若企业与我解除合同,我之前被企业扣的个人每月上交的养老金还能退给我吗?企业对我还有补偿吗?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6-10 16:31 网友【王**】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6-11 16:1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7-06-15 13:00 结帖评分: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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