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黄**
  • 诉求编号: 56996
  • 诉求时间: 2017-05-1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违章建筑何时才能拆除

4月中下旬,我向江陵县城管办公室反应黄家台片区有违章建筑,后城管回电说已经现场阻止并要求拆除。五一劳动节期间,违章建筑修建完毕。

5月2日节后上班后我与城管办公室联系,办公室工作人员将周姓队长电话号码给我,要求我自己联系,我跟周姓队长通电话后得到分管黄家台片区杨姓工作人员电话号码,于是再次拨打电话。杨姓工作人员解释违章建筑是在五一假期抢建完的,而他本人陪同工伤同事在荆州中心医院住院治疗,说暂时不能处理,看领导是否安排他人负责此事。

5月11日,我再次联系杨姓工作人员,询问是否安排其他人负责此事,得到否定回答。于是我再次跟城管办公室联系,其工作人员说城管大部分工作人员正在参加趣味运动会,无法开展工作,想要再给一个人的电话号码让我联系看看,我拒绝了,因为这是城管内部人员、工作安排,不应该由我去反复联系工作人员开展此项工作。

违章建筑至今还在,而且即将投入使用,没有人去处理,也没有人跟我回电话,城管是否是不作为、慢作为?违章建筑是否就成立合法合规的?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5-18 16:11 网友【黄**】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5-19 17:0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江陵县 城管局】
  • 2017-05-22 10:29 【江陵县 城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05-22 10:29 【江陵县 城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7-05-22 10:29 【江陵县 城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7-05-23 08:47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江陵县 城管局
回复详情   黄钰涵: 你好! 关于你反映的问题我局做出如下回复: 1、接到投诉后我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达违建点,经现场勘查其违建物是在自家院落内搭建,面积约为1.5平方米。考虑到其违法行为轻微,我队执法人员对户主进行了批评教育及口头警告,并依法对其违建现场进行了停工。 2、期间我局执法人员对其违建房屋进行了严格监管,违建现场一直停工至今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释义: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4、综合上述情况考虑,此处不适于予以强制拆除的处罚决定,我局工作人员会继续对此处加强巡查,确保无任何违建行为。
回复单位   江陵县 城管局
回复详情  

黄钰涵:

      你好!

关于你反映的问题我局做出如下回复:

1、接到投诉后我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达违建点,经现场勘查其违建物是在自家院落内搭建,面积约为1.5平方米。考虑到其违法行为轻微,我队执法人员对户主进行了批评教育及口头警告,并依法对其违建现场进行了停工。

2、期间我局执法人员对其违建房屋进行了严格监管,违建现场一直停工至今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释义: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4、综合上述情况考虑,此处不适于予以强制拆除的处罚决定,我局工作人员会继续对此处加强巡查,确保无任何违建行为。

补充评价

1.5月22日违建的仍在修建 2.第一次告知我会拆除,现在建好了就不拆了 3.说是1.5个平方不能住人,但是那修的是厕所和厨房,并准备用来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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