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刘**
  • 诉求编号: 56576
  • 诉求时间: 2017-05-0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我要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本人从八七年进自行车零件六厂工作。九三年尤于机械原因不胜将右手大拇指切断。九六年下岗在家待业至今。在二零一三年因为突发脑出血住院治疗一次。时差两年的时间一五年中又因脑出血在次住院。从此就留下了手脚发软发抖的毛病。没有工作的我现在在家只能靠老婆在外打零工为持生活。还时有时无的。儿子现在还在读大专还没毕业。我诚垦的请求政府能为我最底生活做保障。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5-08 22:20 网友【刘**】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5-09 09:5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民政局】
  • 2017-05-09 11:35 【荆州区 民政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05-16 14:58 【荆州区 民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荆州区 民政局
回复详情  

刘本文先生:

    您好!关于您在e线民生中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信访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的问题属实,但由于您的妻子在沙市区做保姆工作,月收入达到2000多元,按低保政策,不能享受低保。但考虑到您本人生病,儿子现在还在读大专,将于今年7月毕业的情况,建议您向辖区居委会反映生活暂时困难的实情,请辖区给予3个月的临时救助。

    请您继续关注民政工作并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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