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刘**
  • 诉求编号: 56411
  • 诉求时间: 2017-05-0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有城市户口和没有工作能力而且还是残废的人能拿底保吗?

我是荆州区梅村的,为什么把一个手残和手脚发抖又有脑冲血住了两次院失去工作能力的底保取消了?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5-04 09:40 网友【刘**】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5-04 11:4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民政局】
  • 2017-05-08 17:32 【荆州区 民政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05-10 07:58 【荆州区 民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荆州区 民政局
回复详情  

刘本文先生:

您好,关于您在e线民生中咨询被取消低保的信访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查,您一家3口人,爱人李昌玉在外打零工,月收入2000元,儿子刘伟,大学马上毕业。因您一家收入超过低保保障标准,所以低保被取消(今年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560元)。但考虑到您本人患脑溢血,两次住院,生活很困难,按有关政策规定,可以给予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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