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55982
  • 诉求时间: 2017-04-2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生活垃圾处理费

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怎么样的一个标准?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4-20 17:47 网友【李**】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4-21 10:5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城管局】
  • 2017-04-24 10:25 【沙市区 城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沙市区 城管局
回复详情  

    您好,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由城管局工作人员根据荆政发【2005】19号文件收取,凡我市城区范围内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城市暂住人口以及进行各类建设项目的单位及个人均应按照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从事餐饮服务的酒店、快餐早点、大排档、夜市茶楼及摊点等按面积进行征收。我局工作人员会开据正规的财政发票和出具相关文件按规定进行收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减免垃圾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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