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杨**
- 诉求编号: 55687
- 诉求时间: 2017-04-1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如何补缴社会养老保险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4-10 11:06 网友【杨**】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4-10 11:4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监利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7-04-13 08:15 【监利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04-18 09:33 【监利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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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监利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复详情 | 一、根据鄂人社发[2015]38号文,<<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创新社会保险政策和服务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第一条:未与用人单位建力劳动关系的劳动年龄段城乡居民,年满16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在校学生除外)可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第三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经本自愿,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 二、根据鄂人社发[2015]39号文,<<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严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严格控制补缴行为的通知>>第一条:首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从参保当月起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情况外,一律不得往前补缴养老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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