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55411
  • 诉求时间: 2017-03-3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征收社会抚养费被强制执行是否合法

我是毛家港镇红光村十组村民,于2014年12月22日生第二个小孩,在2016年2月份底银行的5万块钱被动结,之后在6月24日才收到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决定书一共是61158万块钱。请问是不是在2016年之前超生的都要交抚养费,在法制社会里为什么不能一视同仁。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3-30 12:22 网友【李**】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3-30 16:1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公安县 卫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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