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佘**
  • 诉求编号: 54926
  • 诉求时间: 2017-03-1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关于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我母亲是一位尿毒症病人,而我也是一位肢体残疾人,就因为自己现在在制衣厂上班,每月工资不到两千元,却无法申请低保,而我妈妈每个月的透析费用差不多要两千多块,我想知道,合作医疗对透析患者的报销比例是多少,我想问一下,中央下达的文件城乡一体化,可以统一报销百分之九十而为什么我们这里还只能报销百分之七十……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3-16 21:30 网友【佘**】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3-17 09:3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7-03-17 10:03 由【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办给【松滋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7-03-17 18:03 【松滋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03-17 18:03 【松滋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松滋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参合透析患者在松滋市人民医院、松滋市中医院入院治疗,按70%报销;在乡镇卫生院按9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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