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朱**
  • 诉求编号: 54886
  • 诉求时间: 2017-03-1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办理房产证缴纳维修基金时被告知该开发商不能缴纳

我于2012年购买了航空路新生小区住房一套,由于当时办理了期房按揭贷款,所以未办理房产证。去年底贷款结清后开始办理房产证,当办理到缴纳维修基金时被告知接房管局通知该小区不能办理缴纳,如不能缴纳维修基金就不能办理房产证。该小区的住户以前都办了房产证为什么现在不能办理?我后期该如何办理?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3-15 15:17 网友【朱**】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3-15 15:3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房产局】
  • 2017-03-17 11:13 【市直部门 房产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03-21 10:46 【市直部门 房产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7-03-22 10:57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房产局
回复详情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们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在对开发企业维修资金账务清查中发现,该小区开发企业“荆州市新生房地产开发公司”欠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将会影响到该小区房屋公共部位的维修,为保障全体业主在房屋保修期过后的合法权益,我中心暂时停办该开发公司涉及的相关业务,以促进开发公司尽快履行义务,请业主予以谅解。三月二十日,我们与您取得联系,已将相关问题一一向您解答。如您对处理结果仍有需求,请来电向我们反映,我们热情为您服务。

补充评价

你们的解释我可以理解,是为了我们业主的利益所采取的措施,但这恰恰损害了我们权益,政府和开发商之间问题为什么要我们老百姓买单,问题一天不能解决我们就办办理房产证了吗?希望政府早点解决问题,我会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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