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赵**
- 诉求编号: 54394
- 诉求时间: 2017-02-2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建源物业公司不按照物价局规定高额收取物业管理费和停车费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2-28 15:43 网友【赵**】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2-28 15:4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开发区 经发局】
- 2017-03-06 13:00 结帖评分:不满意
- 2017-03-07 11:29 【开发区 经发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应答,系统自动认定为不满意。
回复单位 | 开发区 开发区 经发局 | |
回复详情 | 阳光小区业主与荆州市建源物业公司因为物业费、停车费多次发生矛盾,2017年3月,物业公司两次发出公告,停电停水,安保人员、清洁工全部撤出小区,准备退出小区。停电停水和停电梯在短暂时间内进行了恢复,垃圾长达一个多星期无人收拾。4月5日,荆州市物管中心组织了建源物业公司法人代表何大诚和小区三十多位业主一同协商,小区物业仍由荆州市建源物业公司管理,物业费每平方米1.3元,停车费每月100元左右。目前,小区物业管理稳定,没有接到业主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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