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杜**
- 诉求编号: 54187
- 诉求时间: 2017-02-2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关于补办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的咨询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2-21 18:46 网友【杜**】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2-22 09:1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民政局】
- 2017-02-23 16:33 【沙市区 民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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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沙市区 民政局 | |
回复详情 | 申请补领离婚登记所需证件: 1、当事人带有效证件原件(户口本、身份证); 2、提供由保管原婚姻登记档案的单位出具的查档证明并加盖公章。若当事人离婚后再婚还需提供再婚的结婚证原件,若当事人离婚后属复婚,不予补领; 3、提供两寸近期半身免冠彩照2张; 4、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应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 注:双方当事人的证件和婚姻登记档案证明材料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应该一致,不一致的请到有关部门进行更正。 婚姻登记处咨询电话:8565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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