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杨**
  • 诉求编号: 53801
  • 诉求时间: 2017-02-1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黑心老板送即将过期的饮料(现在已经过期了)到沙市第五中学卖给学生

 在2017年1月,荆州市汇佳商贸公司负责人刘艳清将一批即将过期的统一品牌的1升红茶饮料混在日期较好的货品当中,送往沙市区第五中学的后勤仓库。因为质量问题--日期不好,所以廉价给到该校后勤。当时一共送了30件货,其中有20件是临期(2月份过期)的。恰逢该校学生放假,估计这批过期的饮料还在该校的食堂小卖部进行售卖,这对孩子们的食品安全是一个极大的隐患。恳请市直部门组织专案小组对该校的1升红茶饮品进行抽样,确保孩子们的食品健康、安全。恳请领导们对刘艳清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确保汇佳商贸的刘艳清不是空壳经营。

此致

敬礼

一名曾经在刘艳清处上班的打工者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2-11 00:07 网友【杨**】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2-14 08:5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食药监管局】
  • 2017-02-17 13:00 结帖评分:不满意
  • 2017-02-20 17:37 【沙市区 食药监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沙市区 食药监管局
回复详情  

  2017年2月14日,我局接到E线民生处理笺于当天下午15:36对沙市五中小卖部(荆州市欣欣饮食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荆州市欣欣饮食服务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16日在我局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

  2、现场有副食、饮料等相关预包装食品销售;

  3、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17瓶“1升装统一冰红茶”销售,经执法人员检查中该产品生产日期发现,该产品生产日期为2016年10月16日的5瓶、生产日期为2016年10月19日的1瓶、生产日期为2016年11月08日的11瓶。上述产品保质期为12个月,现均在有效期内;

  4、执法人员随即对荆州市欣欣饮食服务有限公司的食品仓库进行了现场,在仓库中未发现临期或过期的“1升装统一冰红茶”;

  5、执法人员现场调查了荆州市欣欣饮食服务有限公司的进货票据,经核对荆州市欣欣饮食服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3日在汇佳商贸购进了30件(规格为1×8)统一冰红茶,现已基本销售完毕。

  2017年2月14日16:30与投诉人进行了联系,告知其我局执法人员的调查结果。

  沙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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